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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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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与发改委、规划局、土地局、建委等各级政府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,协调基建项目立项前相关手续办理。
二、负责配合市建委、执法局、消防局、环保局等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管理检查。
三、负责协调建设项目竣工、验收、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。
四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廉洁勤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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